1、负责各项医疗工作制度的拟定、落实和检查。
2、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科室间关系。
3、负责与有关医疗行政部门的联系工作。
4、负责有关医疗文件的起草、医疗工作大事记录和医疗文件管理工作。
5、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医患纠纷调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医、药、技人员“三基”培训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检查、总结。
7、负责各临床科室患者会诊、外诊和重大抢救的组织、协调、联系工作。
8、负责医师进修、培训及下乡安排工作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来院进修工作。
9、负责医师值班汇总、住院医师轮转、医师调配等工作。
10、负责执业医师资格认证、定期考核和执业注册及医技人员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医院各级医师各类执业活动权限(包括处方权、医疗技术权限等)的审核工作。
1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
13、负责协调临床路径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医院医疗技术的管理工作。
15、负责医院死亡证明的管理工作。
16、负责科室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落实与总结。
17、负责科主任、副主任外出请销假的审批。
18、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