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非法集资?
2、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债券、彩票、股票、投资基金等权益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当前,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且逐步向农村地区蔓延渗透,花样更多,手段更隐蔽,危害更大。
尤其是以下几类要更加注意防范:
网络投资:通过在网站注册信息,以虚假项目和高额利息作诱饵,欺骗大家投资,投资资金直接流入网站账户,以借贷、投资理财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此类违规网站一旦被查,立即关闭,卷款潜逃。
虚拟货币:打着“加密货币”或“区块链”的旗号,在网上进行售卖,号称与真实货币具有一样的流通价值,可用于购买商品等,其实质是“借新还旧”、“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极有可能变成“真金换假币”,真金白银竹篮打水一场空。
消费返利:原本是常见的促销手段,被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打造成传销骗局,或者以高额返利、免费旅游欺骗老年人投钱,消费几千元,返利上万元,投入少,回报高,其实就是传销诈骗。
农业合作社:名义上是合作社,实际上吸收农民资金回报高额利息,进行吸储放贷、高息揽储,甚至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变身“山寨银行”,欺骗误导农村群众。
3、参与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谁来承担?
法律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集资的资金不受法律保护,受到的损失自己承担,政府不会买单。
4、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1)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相信“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
(2)投资理财时要看是否合法,有无经营资质,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相关信息;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不良记录。
(3)对理财承诺的利息对照银行利率,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是投资陷阱。
(4)对他人的极力拉拢和反复劝说,要及时告知家人,并向专业人士或政府部门咨询,不要贪图高利,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