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8时30分-12时。
二、资格复审地点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572号)1号楼103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可查询《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其中,学历、学位要求提供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生务必保持联络畅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提交材料,有序完成资格复审各项流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联系电话
0312-5976201。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