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价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采购人: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2.招标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场所
3.项目概况:根据医院工作安排,为医院公务用车维修选定定点场所。
二、议价参与人应具备条件
1.议价参与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议价参与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财政执法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议价参与人须被确定为“保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DKJ2023001)”入围中标供应商。
三、参与议价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企业开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5.保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DKJ2023001)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四、议价参与人资格审核
议价参与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报名地点: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总务处2楼206室。
3.联 系 人:杨老师
4.联系电话:0312-5079271
六、议价时间及地点
1.议价时间:时间由医院具体确定后通知参与人,参与人应按时参加议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议价地点: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313(暂定)。
七、议价中标
最终以维修优惠幅度、维修时效、服务保障、距医院距离等因素综合选定。
八、合同签订
1.我方将在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官网发布中标公告并通知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7日内签署合同。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