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时间:二十四小时应诊 VR全景展示 咨询服务热线:0312-5079277 / 5079256 患者回访中心 河北省心理援助热线:0312-9631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您的位置:首页 > 医学教育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添加时间:2023-05-30 10:37:46   浏览次数:2586  

一、医院简介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系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全省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现为国家第三批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下设精神科专业基地。

医院编制床位650张,实际开放床位779张,设有老年精神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成瘾医学科、睡眠医学科、临床心理科、中西医结合科、普通精神科、慢性康复科、综合科等亚专业临床科室。现为全省精神卫生防治、科研、教学、康复和专业人员培训的基地和中心,承担全省急重症精神疾病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应急心理干预以及全省精神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等职能,在河北省精神科领域一直发挥着引领作用。

医院拥有国家精神心理疾病研究中心河北分中心、北大六院河北精神卫生研究所、贺林院士新医学合作示范基地、河北省重大精神与行为障碍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河北省中医药郁病重点研究室等多个平台,具备了在此领域开展深入研究的条件。

我院于2021年成为河北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独立招收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同时为承德医学院、华北理工大学等高校的教学基地。医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精神科医师133人,其中:本科及以上人数132人,占比99.25%;正高级人数19人、副高级人数34人,占比39.85%;硕士研究生32人、博士研究生2人,占比25.56%。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2名。2015年以来,医院共招收培养各专业硕士研究生60余名,平均每年参与培养本科生500余人。

医院教学条件优越,拥有临床能力培训中心、多媒体教室等。院区环境优美,学生公寓基础设施齐全,建有益康运动馆、益康家园、职工食堂等,可以为医院职工及来院学习培训人员提供免费的休闲、健身场所和优质的生活保障服务。

二、住培政策

(一)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我院已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方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质量保障措施

为了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病人管理、沟通合作、教学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临床医师,我们采取全方位的质量保障措施。

1、临床实践。基地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要求,在不同轮转阶段、不同科室,学员可达到国家要求的管床数、病人数以及熟练掌握相关技能操作。

在培训期间,学员定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同时在精神科轮转期间,每一位学员均会有属于自己的嘉禾病历系统账号,可以通过账号记录病历、病程等相关资料;在获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通过医院的处方权考试后,会赋予住院医师处方权并开通医嘱HIS系统账号,可以开始独立承担一线值班,独立管床收治病患,通过临床实践,提升技能水平。

2、课程体系。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设精神科、临床心理学等理论课程,奠定专业基础;轮转科室每月进行小讲课、教学查房等,提升临床技能;并且全院各类特色业务学习、京津冀等省内外知名专家课程、临床能力培训中心模拟操作等均向住培医师开放。通过丰富多彩的课程,全面提升住培学员综合素质。

3、考核与辅导。每年会按照住培结业考核模式进行年度考核,使学员熟悉考试流程,并邀请相关专业的老师为住培医师进行全面的考前培训,更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顺利通过结业考核。

(三)社会保障

1、对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培训期间(36个月)我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地承担单位缴纳部分,学员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2、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缴纳。

(四)紧缺专业优惠政策

1、精神科紧缺专业给予额外补助500元/人/月(已列入下表)。

2、住培优秀毕业生(社会人员)择优推荐到河北省精神卫生专科联盟成员单位、省内精神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工作。

3、冬夏白衣免费提供,医院休闲、健身场所免费使用。

4、临床能力培训中心、数据资源库等资源均免费开放。

5、每年评选优秀住培学员,给予奖学金2000元/人/年。

(五)生活补助

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我基地根据实际出勤及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提供以下补助:
社会人员和外单位委培人员在基地年收入可达4.2万—10.2万元,其中不含外单位委培人员在原单位的基本工资等。

学员类型学历年级生活补助(元)精神科紧缺专业补助绩效和值班费其他奖励就餐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
社会人员本科300032003500500元/人/月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后需注册(或变更注册)到我院。经我院综合业务测评合格,独立进行医疗工作和值班后,增加轮转科室绩效和值班费。绩效和值班费按医院轮转科室标准发放。执业医师考试通过后,注册到我院并参加医院综合业务测评考核合格,独立进行医疗工作和值班后,增加500元/人/月。办理就餐卡,享受院内职工就餐优惠福利。
研究生320034003700
外单位委培人员本科300032003500
研究生320034003700
本单人员按本单位要求执行

备注:以上补助不含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部分紧缺专业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给予的补助(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每年补助约0.6-0.8万元)。

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我院注册、处方权考试合格独立管床收治病患后:

第一年收入可达:5.4万元 至 8万元;

第二年收入可达:5.6万元 至9.4万元;

第三年收入可达:6万元 至 11万元;

外单位委培学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我院注册、处方权考试合格独立管床收治病患后(不含外单位委培学员在原单位的基本工资等):

第一年收入可达:4.8万元 至 7.2万元;

第二年收入可达:5万元 至8.6万元;

第三年收入可达:5.4万元 至 10.2万元;

(六)住宿情况

为保定市主城区以外人员提供免费住宿。如符合免费住宿条件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不申请免费住宿,医院不再提供住宿补贴。(其中单位人按照单位所在地认定是否为主城区)

(七)管理政策

1、学员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2、在培训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将执业地点注册为我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任务,因个人原因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引起工作违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甚至造成医疗事故的,需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惩罚。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考试,违者按恶意退培处理,3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退回培训期间基地所发的补助。

4、学员应完成培训任务、按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核及上级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须接受相应的处理,包括重新轮转、延长培训时间、补考、退培等。培训延长期间基地不再发放任何补助,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计划及专业

精神科专业(紧缺专业),11人。其中第一阶段招收人数为7人,第二阶段招收人数为4人。

四、招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必须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不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6、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7、不招收因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退培(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未满3年者。

五、招收范围

(一)我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临床医学类),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并具备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

六、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招收已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

2023年5月25日00:00时至5月30日24:00时(以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公告为准)。

第二阶段:招收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我省招生范围、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未能在第一阶段报名的已在我省工作的医师。

2023年6月6日00:00时至6月16日24:00时(以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

3.网上报名:

(1)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2)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4)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5)点击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暂定5月31日上午8:00-10:00进行现场确认;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暂定为6月20日上午8:00-10:00进行现场确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确认地点: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能力培训中心301室。

2.提交材料:

(1)《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务必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可由个人书面承诺于7月1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基地审核,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承诺书详见附件1);

(4)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5)单位委托培养人员需提供同意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详见附件2);

(6)高等院校负责对所招专硕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者名单统一交相应培训基地并报省住培管理中心备案。

(7)已经接受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专硕)的学员,请在现场审核过程中主动申明。对于隐瞒住培经历的学员,后果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时间:

第一阶考核时间暂定5月31日下午;第二阶段考核时间暂定6月20日下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能力培训中心。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面试+理论考核+技能考核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四)公示报到

公示: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要按照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保证信息准确真实。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2、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3、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退培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专业基地简介

精神科专业基地:

精神科专业基地年平均门急诊量200000余人次,年平均住院量8000余人次,可独立开展社会精神病学、精神药理学、脑电认知、非药物治疗等研究,同时医院新改造临床能力培训中心,完全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学习培训和操作数量。收治患者的病种与数量满足临床教学需要。

专业基地拥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带教团队,现有带教老师50余名。教学设备齐全,教学场所充足,拥有电教室、会议室等,每个带教科室均配有示教室。自2014年以来一直作为协同单位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1年开始独立招收精神科专业住培学员。专业基地连续7年承担河北省精神科住培结业实践能力考核任务,工作得到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致好评。

八、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976202,郭老师、田老师

电子邮箱:kejiaochu202@126.com

报名咨询请入QQ群532598233。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572号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临床能力培训中心。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

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

xxx,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至 年 月就读于 大学 学院 专业。

本人在2023年6月20日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本人承诺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级复印件提交报名基地审核,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签名: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2:

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xxx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自 年 月入职,现系我院 科医生。

该同志工作经历如下:

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XX医院**科( 级医院)

……

我单位同意该同志以全脱产方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冀卫发〔2017〕9号)等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该同志人事档案由我院管理,我院承诺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期间为其发放基本工资 (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


xx医院(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需用红色单位字头纸统一打印提供

首页电话产品
Copyright ©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制作三金网络  备案号:冀ICP备11016901号-1   网站地图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09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