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网上审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患者及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保定市医保局相关通知要求我院自7月1日开始承担保定市区范围内精神类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的审批鉴定工作。有关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工作实施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门诊慢(特)病患者。
二、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流程
(一)申报流程。参保人从微信小程序搜索“河北智慧医保”或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进入河北智慧医保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原发病历资料及近1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每申报一个病种,需上传一套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成功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历资料到我院进行现场认定。
(二)认定流程。医保科通知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历资料来院进行病种认定,医务处指定相应科室医生作为初审医师到现场认定,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病历资料是否一致、并按照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线上提交复审,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对申报材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等资料的,重新上传申报,受理申报时间顺延。
(三)特殊人员申报认定流程。对于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偏远等本人不能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镇卫生院、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帮助完成网上申报,需在认定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作出个人承诺,直接由医师进行线上认定,初审医师应及时进行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申报查询。申报人可在成功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门诊慢性病患者初审和复审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门诊特殊病(门诊大病)初审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电子材料上传云存储。咨询电话:0312-597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