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即日起在我院住院的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居民、特困供养患者,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患者,只需提供相关证件或社区、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且住院时间在6周以上,治疗费用经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在1500元以上者,由“医疗惠民工程补助经费...
3月28日,精神分裂症患者赵某红出院了,住院费用结算报销后,需要自付2000余元,获得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1500元住院治疗补贴后说:“医生给我看好了病,还不用我负担几个钱,这个政策真好!”
日前,保定市残疾人联合会与我院签署协议,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