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们好!
欢迎您到我院看病就医,为了使您充分享受医疗保险的正当权益,需麻烦您配合我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住院时,需出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如未出示相关证件或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影响您的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
二、异地就医的医保患者,如果来住院之前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后当日在手机上(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是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并于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社保卡到我院办理住院的窗口读卡确认,出院时即可出院即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转诊备案及读卡确认手续的患者,出院时,将影响您的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
三、出院时,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的患者,应在本年度12月1日前办理。过期后报销结算网络将关闭不再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谢谢您的配合,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您就医愉快,早日康复!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医保办
咨询电话:0312-597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