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验收在“河北省医学学科管理服务系统”网上办理,取消“结题”环节,课题完成后直接申请“验收”。自2025年1月1日起,课题验收实行“代表作”制,所提交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数量不超过5项。验收标准采取赋分制,申请验收的课题须在完成任务计划的基础上,累计分不低于3分, SCI 论著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检索报告,检索报告中须体现SCI期刊分区及影响因子,具体赋分标准如下: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每篇计1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著每篇计2分;SCI期刊发表的论著,根据中科院分区或JCR分区,四区且影响因子1分(含)-3分每篇计2分,四区且影响因子1分以下每篇计1分,三区(含)以上或影响因子3分(含)以上每篇计3分;已实现转化(实际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须为项目第一完成人)每项计3分,已实现转化(实际到账经费10-30万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须为项目第一完成人)每项计2分,已实现转化(实际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下)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须为项目第一完成人)每项计1分;行业标准每项计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