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全面加强《河北省消防条例》宣传普及力度,11月13日—14日,我院开展《河北省消防条例》宣贯活动。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波出席会议,各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波对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充分强调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带头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部署医院第四季度消防安全工作。他要求安全生产与保卫处(安保处),依据新修订的《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等级医院评审整改工作要求,进行消防知识与技能相关内审整改检查,对相关科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内容涵盖消防器材使用、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等。
在会后考核现场,内审管理二组深入各处科室进行现场考核,对其存在问题予以评价,并进行督促整改。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宣传和培训,贯彻落实新修订《河北省消防条例》。同时提高全院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等级医院评审工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