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聘用人员公开招聘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一)精神科医师岗位
(二)精神科护理岗位
二、注意事项
(一)体检集合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7时15分。
(二)体检集合地点: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总院体检科(保定市长城北大街320号)。
(三)体检要求: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空腹,体检费用自付(现金或刷卡)。逾时未到且未说明原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按保定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需持绿色“河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主动接受体检医院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调查。28日内有国外旅居史及入境人员接触史、21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目前处于防控措施管控状态的人员、体检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红色或黄色“河北健康码”人员、现场测温高于37.3℃一律不得参加体检。
(五)联系电话:0312-5976201、5079268。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