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暂不执行“两票制”药品说明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的通知,冀卫办医【2017】27号,要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疫苗及计划生育药品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急(抢)救药品、短缺药品暂不执行“两票制”,临床必需但用量较小的药品,医疗机构需在其网站上对外公布后,可暂不执行“两票制”;其他药品一并执行“两票制”政策。
我院新增未执行“两票制”政策的药品为临床必需但用量较小的药品,且各配送企业无两票制药品,为坦索罗辛缓释胶囊。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药械科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