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考生:
感谢您对我院招聘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受疫情影响,为切实保障在院患者、职工及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事项做补充公告:
一、招聘原则、条件、范围、岗位及要求不变(详见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2021年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拓宽报名渠道,外地考生可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lyrs268@126.com。
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17时。
四、网上报名材料:
1、2021年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聘用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1,需附一寸免冠照片,写清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正反面扫描在一张纸上)。
4、高中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如有遗失可提供加盖学校档案室红章的招生底册。
5、已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另须提供近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仅精神科医师岗位);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扫描件(仅精神科护理人员岗位)。
除电子照片外的报名材料须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所有报名材料须生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岗位序号+报名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五、资格审核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初审:报名材料提交后一日内进行资格初审。
2、准考证核发:资格初审通过后,准考证发至报名邮箱。
3、资格复审:考生须于笔试考试前指定日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六、注意事项:
1、通过现场报名并已发放准考证的考生无需再次网上报名。
2、考试时间暂未确定,请报名考生关注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并保持手机通畅。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312-5976201、0312-5079268
(二)联系人:安老师、张老师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