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10:00-11:30;
(二)地点:医院会议室1号楼313室;
(三)注意事项
1.资格条件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可查询《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其中,学历、学位要求提供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考生务必保持联络畅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提交材料,有序完成资格复审各项流程;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其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考生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试
(一)技能考试
1.参加人员:岗位代码001、003、004、010进入面试人员;
2.考试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8:30-12:00;
(入场时间:2023年8月2日7:30-8:00,8:00后考生禁止入场,未到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地点:医院临床能力培训中心5号楼3层;
4.技能考试内容及形式:
采用临床技能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操技能水平。技能考试采用“平均打分”方法,所有考官分数的平均分为技能考试成绩。
(二)现场答辩
1.参加人员:全部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2.考试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14:00—18:00;
(入场时间:下午13:00-13:30,13:30后考生禁止入场,未到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地点:医院临床能力培训中心5号楼3层;
4.现场答辩内容及形式:
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现场答辩当场打分,现场答辩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现场答辩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本通知内容,了解招聘以及面试的有关要求;
2.考生须凭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候考室候考。凡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要认真遵守面试规则,对违反面试纪律、考场规则以及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请参加技能考试的考生自行准备考试需要的工作服。
三、单位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572号,联系电话:0312-5976201。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7月28日